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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下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奖补20万元

时间:2020-05-12 编辑:崔晓鑫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我省出台新规,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5月6日省人社厅介绍,县级及县以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符合条件的,今后将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我省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今后,对县级及县以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入驻返乡入乡创业实体20户以上、吸纳就业达到40人以上的,可根据入驻实体户数、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由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实施。

  构建“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多位一体、上下游产业衔接的产业格局,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全产业孵化链条,力争5至10年内,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相关部门将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创业实体和创业者经营成本。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缓解入驻企业和创业者融资难题。

发布于: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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