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费减免
申报条件: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2.到就业部门办理就业创业证;
3.到税务部门申请备案。
扶持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1.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电子商务经营;
2.创业项目为产业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的;
3.自筹资金不足。
扶持标准: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合伙经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照基准利率
上浮3个百分点范围内按实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三,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1.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经营;
2.经营满1年。
扶持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2000元补贴。
四,促进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
1.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电子商务经营或创业企业;
2.吸纳其他人员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扶持标准:按创业者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其中对吸纳就业困难人
员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五,社保补贴
申报条件:
1.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经营;
2.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 年;
扶持标准:按创业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2/3的补贴,补贴期限1年。
六,场租补贴
申报条件:
1.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经营;
2.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3.租用场地经营。
扶持标准:按1元/平方米天,在50平方米范围内按实给予创业者场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其他群体按0.5元/平方米天标准给予补贴。
七,创业培训补贴
申报条件:
1.高校毕业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2.取得培训证书。
扶持标准:给予1200元创业培训补贴。
八。人才项目资助
申报条件: 指利用科技创新(自由知识产权)催生具有竞争力产业的技术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
1.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工作两年以上;
3.带技术、项目、资金在台州创业。
扶持标准:1.创业人才携带项目根据A\B\C入选层次,分别给予400-1000万元、200-600万元、100-300万
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分三次拨付;提供300-500、200-300、50-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三年免租金或给予
同等面积的租金补助;前3年向定点银行贷款的,按当年实际还贷额度和银行同期利息给予贴息补助;生
产销售起5年内,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奖励。
2.创新人才携带项目被评为A类、B类、C类资助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
助,分二次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