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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27 编辑:崔晓鑫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要求,统筹开展2021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

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徽特色“2+N”招聘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市场对接匹配,稳定全省就业局势,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20214月、10月,以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开展,通过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服务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六)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5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七)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招聘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供需对接渠道。

(八)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九)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10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十)金秋招聘月。2021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发布于: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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