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是: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州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州重点产业、各县市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指标及标准
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2021年我州评选45名(任务分解见附件1),经评审后给予每个创业项目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三、项目申报
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各县市可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见附件3)、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由大学生创业团体或个人直接申报项目,按照县市初审、州级认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县市初审。县市人社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见附件4),向州级推荐。(二)州级认定。州级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州级按认定情况,向县市人社、财政部门下拨资金,由县市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五、后续跟踪服务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做好扶持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积极向大学生创业者宣传创业政策,组织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遇到的问题,提高创业能力。将适时开展回访,切实掌握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运营、经济成效和带动就业情况。选树优秀创业典型,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创业的示范效应。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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