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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量全国第一

时间:2021-07-15 编辑:崔晓鑫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本报讯(记者 邬靓)7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举行“百年辉煌红土地 感恩奋进谱新篇”江西省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江西人社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70年间城镇就业人数扩大29.6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省逐步打破“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建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构建起具有江西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人民群众“饭碗”端得越来越牢。

    全省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就业人数从1949年的39.4万人增加到2019年末的1206.6万人,扩大了29.6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再上新台阶,年均新增人数保持在45万人以上;帮扶132.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从1949年的6.3%上升至2019年末的45.8%;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从1949年的89.8:4.4:5.8调整为2019年末的26.6:33:40.4,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随着私营和个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19年末城乡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达1024.8万人,占城乡就业人员的39%。

    我省建立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供给,让就业服务“零距离”。创业担保贷款自2002年启动以来,一直保持全国领先位置,截至目前,我省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总量突破1400亿元,位列全国第一,成为江西在全国叫得响的一张“名片”。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2405元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我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从企业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从企业单一责任到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从单一层次到多层次保障转变,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的安全感。

    保障范围越来越广。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其他各类企业,从就业群体扩大到非就业群体,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95万人,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相比,不仅是量的巨变,更是质的飞跃,保障能力也更强了。

    保障水平越来越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从1987年的月人均69元提高到目前的2405元,特别是2005年以来,已连续17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2年的55元提高到目前的115元,增长10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1年的34.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81.13万元,增长1.3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到2020年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1152亿元。

    保障服务越来越优。社保卡从第一代到第三代,从实体卡到电子卡,从本地使用到全国通用,从人社业务用卡到民生服务“一卡通”,服务功能、用途和范围不断拓展。全省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4700万张,基本实现“人手一卡”,签发电子社保卡2600余万张,初步实现公共服务、待遇补贴等七大领域“一卡通”。

    42年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长125倍

    收入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我省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改革方向,构建了“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形成了体现事业单位和企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05元提高到2020年的38556元,增长125倍;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552元提高到2020年的78182元,增长141倍;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自2012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从最初的23506元提高到2020年的48864元,翻了一番。

    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地区之间工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11个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从1.48倍缩小到1.32倍;先后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从最初的190元提高到1850元,增长8.7倍。

    为58.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0.9亿元

    我省坚持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坚持促进用人单位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统一,推动劳动关系管理方式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统包统配转变为市场化用工。

    我省颁布实施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西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我省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调整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20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4%以上,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3万户。

    劳动保障监察不断强化。特别是对于根治欠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发出的最强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1.78万户次,为58.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0.9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86亿元。

发布于: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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