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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升级版来了!云南出台24条意见鼓励创新

时间:2021-07-21 编辑:崔晓鑫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点击标题下「昆明女声」可快速关注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对采购方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支持云南文化创意类

和妇女创业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

符合条件个人小微企业

可享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做强云南特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国内合作等24条意见,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云南省“双创”升级版。

具体内容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云南省“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的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由政府组织力量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

(二)打造公平市场环境。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方式。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应用。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按照“双创”有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厂房、仓库转型升级,落实使用土地过渡期的有关政策。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双创”服务平台的采购力度,充分运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采购。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行首购和订购制,对采购方按照成交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五)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拓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并支持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及各类专利保险产品。

(六)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互联网+”科技资源线上线下共享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逐步健全科研设施、仪器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和后补助政策,探索仪器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二、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七)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咨询、培训等服务。全面推广创业导师制,动态发布省级创业导师(专家)团队。支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推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鼓励信息产业先行先试,采取高校、企业、第三方机构协同培养人才等方式,支持发展市场所需的软件服务及外包等产业。

(八)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支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扎实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适合就业的退役军人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青年创业园建设,增强青年创业协会和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百万职工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落实国家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实施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工程,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艺术家群体创新创业,推动民族文化创造创新。积极争取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等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支持。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鼓励港澳青年、台湾同胞和优秀外国留学毕业生在我省就业创业,在校留学生创业享有与省内大学生创业同等优惠政策。

三、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发布于: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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