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早知道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我市稳经济“27条”措施,崇州市妇联与崇州市上银村镇银行联合推出崇州市巾帼创新创业金融扶持政策,旨在为我市广大创新创业女性在带头推动产业发展、解决创业资金瓶颈、促进女性就业等方面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具体程序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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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
在崇州市境内创新创业的女性,特别是获得过三八红旗手、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崇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优秀女性人才以及获得省、市妇联组织授予的其他荣誉称号的个人和企业。
(二)个人申请条件
1、在本市开展经营或在崇州市有固定住所,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女性,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2、在工作、生活中符合女性群体的道德标准,具备良好的口碑;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本付息能力;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申请条件
1、属本市经济组织,主要由女性创立创办、经营管理;
2、带头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本付息能力;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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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为1年
三、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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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采用其他担保方式的,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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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投入所需要的资金;
2、创业及固定资产投入;
3、扩大生产经营投入;
4、其他创新创业所需资金。
五、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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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主体自愿申请,经所在辖区妇联组织推荐备案,发放贷款的程序。
1、申请流程:(1)个人申请。有需求的女性向镇(街道)妇联提出书面申请,由镇(街道)妇联对申请人个人条件进行初审,同意推荐上报的,向市妇联备案并填写《崇州市女性创业个人信用贷款备案表》、《崇州市女性创业个人担保贷款备案表》(附件1、2),市妇联统一将备案表提交经办银行。
(2)女性企业申请。有需求的企业向镇(街道)妇联提出书面申请,由镇(街道)妇联对照申请企业的条件进行初审,同意推荐上报的,向市妇联备案并填写《崇州市女性企业担保贷款备案表》(附件3),市妇联统一将备案表提交经办银行。
2、贷前调查:经办银行应在收到备案表后,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居住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进行贷前调查。
3、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应当在贷前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定贷款额度,办理贷款手续。
4、贷款发放:经办银行为女性创业信用贷款开通绿色贷款通道,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发放工作。
六、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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