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2月22日讯(李丽龙 记者 周瑜原)2月21日,四川宜宾市委、市政府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农民工市内就业、创业兴业、外出就业、科技创新、技能培训、关爱暖心、政治激励、组织保障八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难题。
在实施农民工创业兴业工程中,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市“6+3”农业产业规划布局的经营主体,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3年50%的贴息;对农民工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
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市“8+ 2”产业规划布局、入驻园区的工业企业,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对升规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租用园区标准化厂房的,园区实行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租金减半;新建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从竣工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按照《宜宾市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补贴办法》中的招商引资企业政策进行补贴。
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市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企业,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办商贸流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的批发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的物流运输(含快递)、餐饮、住宿企业,按实际营业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新办冷链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新建农贸市场,市场面积1000m²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元以上,按投资总额的3%,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新办农村电商企业,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新办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民宿、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农民工新办具有劳务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且吸纳本地农民工就业100人以上、入统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除按现有相关奖励政策外,由受益地财政对领办的农民工个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引进合作总承包特级、一级、专业一级企业的,除按现有相关奖励政策外,由受益地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农民工个人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加强农民工创业金融支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发放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银行基础利率给予不超过50%、最长3年的贴息。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带动农民工创业,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的农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定的“兴村贷”贴息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在实施农民工科技创新工程中,对认定备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备案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对到期重新认定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其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给予1∶1配套支持。
在实施农民工关爱暖心工程中,对农民工在20个中心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对获得高级职称的农民工,在中心城区、县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所需资金均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对获得中高级职称的农民工来宜宾就业的,享受市、县(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