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近日发布实施,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首个国家标准。这是记者近日从民政部举行的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其中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巨大,规范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此次发布的国家标准是在全面总结各地实践做法和已有标准成果基础上,适应老年人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
其中,“总体要求”明确了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7项服务,涵盖了居家养老所需的主要专业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明确了从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了服务评价形式及对评价发现问题改进反馈的要求。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主任甄炳亮在发布会上介绍,发布实施国家标准,一方面可通过推动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认可度,带动老年人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提升;另一方面可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规范支撑,发挥标准引领和强化自律作用。
“下一步,民政部将引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这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时适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制定相关配套标准,进一步增强服务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动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甄炳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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