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失业了,暂时还没找到工作怎么办?
别急!天津已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多项补贴、补助和免费服务,帮你就业、创业,度过一时之难。
@失业人员,下面这份政策清单一定收好!
失业后
有哪些补贴可以领?
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如何申请?
这里都说清楚了!
天津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登记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ART.一
失业登记政策
政策规定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3.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的;
4.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的;
5.从各类单位辞职的;
6.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的;
7.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的;
8.承包土地被征用的;
9.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10.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办流程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并对本人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登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报《失业人员登记表》。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PART.二
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去到企业(单位)就业,企业(单位)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01
以工代训补贴
人员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已做失业登记的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规定
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与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向区人社局提出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提供补贴申请表、职工花名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流程将以工代训补贴拨付企业。
0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规定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到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吸纳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经办流程
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区人社局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0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