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优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打破户口和户籍限制,截至10月,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5091人,同比增加27.7%。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为两类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将失业金下限标准从1365元/月提高至1515元/月。将“失水渔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提高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标准,保障重点对象就业。出台《关于宜兴市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核操作办法的补充规定》,可为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提供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出台《宜兴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扩展享受范围,截至10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6万元,发放创业(商业)贷款财政贴息25.8万元。
二、及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一系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598万元,惠及6421家企业;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36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惠及650人,共计23.4万元;做好物价补贴调标工作,按照新标准,为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167.03万元,惠及9768人次,平均每人提高57元/月;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9.3万元,惠及249家单位、5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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